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学院教职工春秋游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工会: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 周年。为响应全国总工会助力职工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通知要求,进一步丰富学院教职工文化生活,提升教职工身心健康水平和幸福工作指数,学院工会按照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学院教职工春秋游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华秋实乐享自然  聚力同行幸福船政

二、活动时间

     20243月至10非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工会自行确定。

  1. 活动方式及范围

1活动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进行,各二级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开展活动。

2二级工会组织会员春秋游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四、活动费用

1、各二级工会在开展春秋游活动时,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旅行社组织,需与旅行社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

2、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可根据需要开支宣传物料、交通费、门票费、讲解费等;可购买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可安排工作餐,每餐每人不超过50元,工作餐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可购买点心、饮料等食品,每天每人不超过20元。活动总费用控制在实际参加人员每天每人300元以内。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户外拓展活动的,视同开展春秋游活动。

五、具体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在本单位党政领导支持下,认真组织好春秋游活动并统一购买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确保活动开展安全有序

2二级工会在组织开展春秋游之前,须制定春秋游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活动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内容、经费预算等,安全预案包括安全措施、突发情况处置等,并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院工会上报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3、各单位活动要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结束一周内完成活动费用报销。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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