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712

关于举办2022年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

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丰富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不断提升职工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我院工会定于5月在文体中心举办2022年全院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工会

二、比赛时间

202254日至30日(暂定)

三、比赛项目

羽毛球团体赛。

四、比赛地点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文体中心

五、参赛单位

各分工会

六、参赛办法

(一)羽毛球

混合团体赛(设:男子双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三项)。各队可报运动员5名(女子项目可兼项)。

各参赛单位在本单位或系统内进行预赛,选拔优秀选手参赛。请于422日前报送参赛人员名单。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录取名次根据比赛报名情况另定,按照奖励面不超过总体2/3进行设置(具体奖励办法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八、裁判员

比赛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学生羽毛球协

会选派。

九、有关事项

(一)请各参赛单位工会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比赛的预赛和参赛工作;

(二)比赛服装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工会负责并执行相关规定;

(三)各参赛单位应各报一名总领队,负责本单位参赛运动员组织、联络等具体事宜。比赛项目不设专职领队和教练,但可指定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兼任领队或教练;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岗的教职工及工会会员,严禁临聘外单位人员参赛;

(五)凡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次竞赛。

附件:2022年全院教职工运动会各比赛项目竞赛规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工会  

2022419       




2022年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规程

 

一、羽毛球竞赛规程

1.比赛项目

混合团体赛(设:男子双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三项)

2.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报一个队,每队可报运动员5名(可兼项),领队1名(由参赛运动员兼任),

2)比赛中,若有单位对参赛队员资格表示疑议,需出示该队员相关资格证明;凡违反规定将取消该单位比赛资格和名次。

3)各单位自备球拍和练习用球。

3.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采用分阶段进行,依报名参赛队数随机抽签分若干个小组,第一阶段小组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第一阶段比赛后各小组前2名(暂定)进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小组第一名固定进位,小组第二名抽签进位。

3)比赛出场顺序:男子双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4)每次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如前面两场比赛结果为2:0,不再进行第三场比赛),每场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21分制(每球得分制),先得21分者胜该局。

5)团体赛名次决定方法:依胜数、净胜场数、净胜局数、净胜分数顺序计算成绩,乃至抽签定名次。

6)每场团体赛,双方教练员必须在赛前填写好“出场名单”和签名,并交给裁判长审核,交换“出场名单”后不得更改。比赛中如运动员因伤病中断比赛,经一次简短治疗后不能继续比赛,则以该运动员该盘弃权论处,已得分数有效。

7)交换“出场名单”时间:上午、下午为一节,每节第一次团体赛应在第一场比赛开始时间提前15分钟交换,第二次应在第一团体赛的第二场结束前交换。若无故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未交换名单者,以自动弃权论处。

8)运动员报到时间:第一场比赛开始时或上一场比赛结束时,应向该场地裁判员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5分钟者,以该场弃权论处。

9)每局任一方分数先到11分时允许间歇不超过60秒;一局结束,交换场地时,允许间歇不超过120秒;第三局任一方分数先到11分时,应先交换场地,允许间歇不超过60秒。

10)每场比赛,只有死球时或者间歇期间才允许指导。比赛进行中不允许指导。

在一个回合中,如果违反了规定的指导,干扰或影响了对方(由裁判员界定是否干扰或影响对方),违反一方输了该回合,判该回合有效,违反一方胜了该回合,则判“重发球”。对违反规定的指导,裁判员应予以制止。如果制止无效,裁判员应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请违规的教练员离开比赛场地。

11)申诉与受理:只能对规则方面的情况有疑义时提出申诉,但必须在下一个球发出之前提出。如果对一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球有疑义,必须在比赛结束离开赛场之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应向该场裁判员提出申诉,教练应向裁判长提出申诉。对申诉做出最终裁决后,应服从裁决。

12)伤病处理:运动员如遇伤病,允许有一次简短的伤病处理,但如有出血则必须处理后方能进行比赛。

13)比赛期间要求各单位做到尊重对方、尊重裁判、提倡体育道德风尚。裁判长根据比赛进程有权调整比赛场次。

4.比赛用球

由工会提供,采用尤里克斯5号羽毛球。

5.比赛服装

统一着装,由工会提供。

6.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