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秋游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0-10-09浏览次数:1378

为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体现学院对教职工的关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工会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职工秋游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单位:各二级分工会。

二,经费标准:按照省总工会文件规定,开展秋游活动可根据需要开支交通费、门票费、讲解费等;可购买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可安排工作餐,每餐每人不超过50元,工作餐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可购买点心、饮料等食品,每天每人不超过20元。活动总费用控制在实际参加人员每天每人300元以内。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户外拓展活动的,视同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时间安排:2020年秋季。具体时间由各分工会自主安排。

四,地点:省总工会文件规定,各分工会组织会员开展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秋游活动。

五,参加人员:全院教职工。

六,费用报销规定:活动方案、提供规范发票、参加人员签到表、询价相关材料、旅游合同等。

七,要求:1、各分工会需制定活动方案,并向所在党总支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活动。2、身体有疾病者不建议参加。3、各分工会要注意保存活动影像资料。

八,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目的地政府发布的最新疫情情况通报,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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