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5993

 

各分工会:

我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福建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召开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换届大会。为保证工代会的顺利进行,选举出群众认可,敢于负责,甘于服务的代表,现将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举原则

1、代表的产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必须自下而上充分酝酿讨论。

2、代表资格审查,由各分工会初审,报学院代表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方可成为正式代表。

3、学院党政领导和工会领导不占名额参加单位的选举。

二、代表构成及条件

学院工代会代表的产生,原则上以党总支为单位,以学院人事处201812月在岗教职工总数的25%的比例选举产生。

1、代表构成:代表中应有领导干部、教师、科研人员、职工和群团组织人员(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院领导、院工会及分工会主席作为代表候选人。

2、条件:须为学院工会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大局意识强,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群众办事,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大多数教职工拥护和信任。

三、代表产生的办法

代表选举工作在各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1、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

2、各党总支于20181213日上午11点之前上报选举结果。

备注:1、各分工会名额分配表

2、第四届工代会代表简况表附后

3、纸质材料请盖章后报送院工会郑群英处,电子材料发送到155284328@qq.com

院工会

                             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