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通知》(教体艺[2014]30号)要求,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经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11-12日举办第二届大学生体质健康挑战赛。
一、主办单位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承办单位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教研部
三、协办单位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体测中心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田径俱乐部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艾跑团
技术支持:福建翻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四、参赛单位
安全与环境学院、汽车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通用航空产业学院、航海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五、竞赛日期
2022年5月11-12日
具体时间暂定:晚上17:30—21:30
如有大雨安排室内比赛,跑步项目可延后
六、比赛地点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北区田径场
七、竞赛项目
男子组:引体向上、50米、立定跳远、1000米
女子组:仰卧起坐、50米、立定跳远、800米
八、参赛运动员资格
参赛人员为注册在籍且身体健康适于运动的学生,需上交健康证明,并盖本学院章(健康证明模板见附件2),此证明在比赛前交给检录组。
九、参赛方法
(一)报名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各4名运动员(分别为两名体能四项,两名擅长单项)报名表于2022年5月5日下午17:00前交与主办方,并将电子档报名表发至张怡菲邮箱1254415847@qq.com,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计分方法
根据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单项指标评分表中的成绩评分,体能四项由各项成绩换算成分数相加得出总分排名(各项所占比重可参考附件1)。
比赛规则
比赛按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
(一)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1.测试方法
受试者至少两人至五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的口令后起跑。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当受测者的躯干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记录以秒为单位,3分28秒53,按3分29秒登记。
2.注意事项
(1)受试者测试时最好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和塑料鞋。(2)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
(二)50米跑
1.测试方法
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测试。站立起跑,受试者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受试者躯干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记录秒为单位,精确到十分之一秒,如果跑7.23按7.3登记。
2.注意事项
(1)受试者测试时最好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和塑料鞋。(2)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3)如遇风时一律顺风跑。
(三)仰卧起坐
1.测试方法
受测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固定下肢。受试者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测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2.注意事项
(1)如发现受测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2)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测者报数。(3)受测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四)引体向上
1. 测试方法
受试者面向单杠,自然站立;然后向后摆动双臂,跳起,双手分开与肩同宽,正握杠,身体呈直臂悬垂姿势。待身体停止晃动后,两臂同时用力,向上引体(身体不能有任何附加动作);当下颌超过横杠上缘时,还原,呈直臂悬垂姿势,为完成1次。测试人员记录受试者完成的次数。以次为单位。
2.注意事项
(1)若受试者身高较矮,不能自己跳起握杆时,测试人员可以提供帮助;(2)测试时,受试者要保持身体挺直,不得屈膝、挺腹等;若借助身体摆动或其他附加动作完成引体时,该次不计数;(3)测试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4)下降过程身体不能猛然放松,身体要稍微紧张,双脚在此时迅速向前伸(幅度不要过大,以免造成违规)。
(五)立定跳远
1.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于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然后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
2.注意事项
(1)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三次试跳均无成绩者,再跳至取得成绩为止。(2)受试者最好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和塑料鞋测试。
十一﹑录取名次办法:
1. 分别以27分、24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的名次得分计入第十四届体育节团体总分,其余代表队以8分计入团体总分,没报名参加及比赛弃权单位以0分计。
2.报名单项的参赛者录取前8名,不足8名的减1录取。分别以9分、7分、8分、5分、4分、3分、2分、1分的名次得分计分。报名四项全能的参赛者分数翻倍,分别为18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的名次得分计分。最终学院参赛者得分相加,进行团体总分排名。
3.有参加比赛的同学三全育人按参赛者名次依次录取,个人录取前8名,不足8名的减1录取,分男子组和女子组。
4.如出现团体分数相同的单位,第一参照1000米成绩更佳的排在前列,如果还相等依次参考50米、立定跳远,如果相等则并列名次。
十二、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代表队认真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严禁带病参赛和上岗,如有情况立刻向各自学院管理人员报告。
2.严谨弄虚作假等非体育道德行为,对各类违纪行为做出相应处罚。
3.比赛检录时需出示本人学生证,若非本人则取消参赛者比赛资格。
4.各队应提早30分钟到场,并将上场队员名单及学生证交裁判组进行队员资格核查。
十三、本规则解释权属体测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