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四届体育节竞赛规程总则
发布人:2014031晶晶  发布时间:2022-02-22   动态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第十四届体育节。

一、竞赛日期

20223月—11

二、竞赛地点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三、竞赛项目

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啦啦操、花样跳绳、体质健康挑战赛、广播操、田径运动会。

四、参加单位

安全与环境学院、轨道交通学院、航海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汽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通用航空产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等14个单位代表队。

五、竞赛方法

各项竞赛均按各单项规程中规定的竞赛规则执行。

六、报名

1.凡正式录取的在校学生(包括培训学院),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教工组由校工会负责组织。

2.运动员资格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3.报名单位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时间交承办单位或负责人。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单项录取名次见单项竞赛规程。对获得名次的单位及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2.体育节团体总分按各项目总分的名次对应得分合计。

3.团体名次不并列。若出现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冠军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亚军数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大会组委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学生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二级学院按10%的比例上报组委会,比赛期间若发现违规现象,经查实,取消集体及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八、主办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九、承办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十、协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通识教育学院体育教研部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节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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