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馆、中心)、处(部、室):
为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现将在全院开展从教荣誉证书申请工作,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的范围和对象为从教年限男教师满30周年、女教师满25周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在岗教师。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规定开展申报工作,并于6月23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电子材料(审批表+简明表)报送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49510961@qq.com。(从教荣誉必须是退休前5年方能申请,副高以上女教师60岁退休如果年龄在50岁以上、不足55周岁申请的,必须提交55岁退休的承诺书。60周岁退休的,必须55周岁以后才能申请)。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通知。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8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