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史学习|党史上的今天

发布人:  发稿时间:2021-10-02浏览次数:10

党史回眸



全国


1949年10月2日 苏联政府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

1949年10月2日,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致电中国外长周恩来表示:苏联政府决定建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关系,并派遣大使。同日,苏联宣布断绝与国民党政府的外交关系。3日,周恩来复电表示热忱欢迎,并互派大使。自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新中国先后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至1951年底,新中国与印度、缅甸、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瑞典、丹麦、瑞士、列支敦士登、芬兰建立外交关系。


福建省


1937年10月2日 南方八省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 

1937年10月2日,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达成协议,将湘、赣、闽、粤、浙、鄂、豫、皖等8省15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除广东琼崖地区游击队外)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叶挺任军长、项英任副军长,下辖4个支队、1个特务营,1万余人。


1949年10月2日,苏联政府首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0月3日,中苏正式建交。图为苏联第一任驻中国大使向毛泽东主席呈递国书


图文转载自:福建学习强国  福建省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