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回眸
福建省
2003年11月4日 福建出台《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3年11月4日,中共福建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经过进一步的修改,正式下发。《意见》提出福建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赋予各县(市)相当于设区市的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
图文转载自:福建学习强国 福建省委宣传部
发布者:2015007荟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171
党史回眸
福建省
2003年11月4日 福建出台《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3年11月4日,中共福建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经过进一步的修改,正式下发。《意见》提出福建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赋予各县(市)相当于设区市的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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