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规定,学校拟对账龄3年以上无法偿付或无需退回等原因的其他应付款调整“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处理,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1。本次公告期限为15天(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26日),公告期满后,财务处将按规定程序对附件所列款项调整“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处理。
本次处理的其他应付款,今后如取得确凿证据证明其权属归属的,财务处将按规定予以退还或拨付。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处
2025年5月12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规定,学校拟对账龄3年以上无法偿付或无需退回等原因的其他应付款调整“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处理,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1。本次公告期限为15天(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26日),公告期满后,财务处将按规定程序对附件所列款项调整“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处理。
本次处理的其他应付款,今后如取得确凿证据证明其权属归属的,财务处将按规定予以退还或拨付。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