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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浏览次数:13


闽财规〔2022〕1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