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馆、中心)、处(部、室):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现将《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国(境)内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1年1月12日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国(境)内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交院财〔202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