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1903
各系、部(馆、中心)负责人:
学院党委会已经通过《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并要求从2018年9月1日起,个人差旅费、会议费等开支将全部通过公务卡结算。 请各系、部(馆、中心)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员工。还没有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于6月25日前到财务处填写材料。
财务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