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管理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29浏览次数:984

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厅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7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财务管理评价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定性评价和财务管理活动组织实施的定量评价,对部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等进行综合评价,明确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与薄弱环节,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推进学院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评价内容

财务管理评价覆盖各部门财务管理活动的全部领域,主要根据《院财务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对本部门相关制度设计和业务工作开展全面评价,重点关注各部门重要经济活动事项、薄弱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综合反映各部门财务管理状况。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学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各部门财务管理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牵头,具体负责财务管理评价工作方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财务管理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财务评价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2、对照自评、边评边改。各部门要在去年内部控制建设基础上,切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照《学院财务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财务管理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并于每年24日前将本部门自评情况及时报送到院财务处。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自评价结果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问责。同时,各部门要结合财务管理评价工作,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边评边改,不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3、加强指导、通力协作。学院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财务管理评价工作组织好。财务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加大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财务处对各部门财务管理评价工作要加强督促督办,及时汇总各部门自评情况,形成我院的自评报告上报省教育厅,确保评价任务顺利完成。

四、评价汇总

请各有关部门于24日前将本部门自评情况电子版及时报送到学院财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ove.lyh@qq.com

联系人:林羽昊;联系电话:8351173715985778534

  

附件:《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8129

财务管理评价指标体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