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催收款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浏览次数:1260

各系部、部门:

  按《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财务处通过各种方式催收预借款项,多数教职员工已经办理完还款手续,但还有少部分部门或个人目前仍有未还清款项,名单如下(详见附件),烦请各部门负责人转告并督促经办人员于2017110日前归还借款或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归还借款的需提供书面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款或办理报销手续,又未提交书面说明的,将按《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执行。

财务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