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报销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09-05浏览次数:2210

报账常见事项

 (一)主要报销单据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报销总单据:用于汇总除差旅费以外的各项经费的报账;

2)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差旅费报销单、“五定”审批单:用于差旅费的报账;

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借款单:主要用于各类公务借款;

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领款单:主要用于各种退款或暂收款的领取;

5)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劳务费或讲课费发放表:主要用于发放聘用校外人员劳务费及讲课费。

(二)票据规范

1)票据类型

可报账的票据类型,一般可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①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分为两大类: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

  ②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指的是由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2)票据粘贴注意事项

较大张的票据不需要粘贴(如飞机票,增值税发票等),较小的票据需要粘贴(如动车票、汽车票、停车票、过路票等),应贴成鱼鳞状(如下图样本所示)(按从下往上,从右往左的顺序粘贴),且应粘贴牢固,并请注意可用于粘贴的纸张要用旧信封牛皮纸,大小不要超过报账单据的宽度,若票据较多可分页粘贴。


友情提示:高铁或动车票的背面由于较为光滑,粘贴时需将部分光面撕去,否则粘贴不牢固(见以下撕掉的车票样本)

3)发票要求

①学院的账号和纳税人识别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7242403682

学院账户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账号:351008120012213000550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首山支行

②取得的发票,必须按发票管理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内容等据实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且必须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在超市购买的请附上电脑小票,电脑小票或银行刷卡单据不能代替发票报销。

③发票上未显示详细品名数量单价的需附清单,清单上需体现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内容,并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④所取得的交通票据(含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等)、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住宿费发票内容填写要齐全,并加盖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⑤发票背面必须由部门主管、经办人、证明人签字。

⑥交通票背面由使用者签名。

⑦正式增值税发票样本

(三)各类经费报销需提供单据

除了发票之外:

1) 差旅费报销:差旅费报销单须附经审批的(培训或参加会议等)文件、五定审批单。相关制度:《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交院财〔2017〕1号)

2) 接待费报销:报销总单据须附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公函、银行转账相关凭证。相关制度: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接待费管理办法。闽交院办〔2016〕89号

3) 会议费报销:报销总单据须附会议费预算单和结算单(格式附后)、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相关制度:《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 17号)

4) 培训费报销:报销总单据须附培训费预算单、培训费决算单,培训通知、培训人员签到单。相关制度:《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号)

5)固定资产报账:

须附申购单、入库单。

6)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学科建设项目等

按立项时的经费预算报支相关费用。

(四)借款须知

借款需填制借款单,除了项目授权人签字人之外,需财务处长签字方可借款。

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借用公款时,应在公务结束后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手续。超过三个月不归还借款的,按《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处理。

(五)探亲费报销

1)按照火车硬卧、客车、动车或高铁二等座的标准报账,由人事处审批。

2)已婚探望配偶,每年报账一次探亲路费;

3)未婚探望父母,每年报账一次探亲路费;

4)已婚探望父母,每四年报账一次探亲路费; 根据车票金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据实予以报账。

(六)付款

1)对私业务,财务部门直接将款项转入个人工资卡。超过1000元以上的业务必须使用对公转账。

2)对公业务,报账时需提供收款单位详细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便于财务部门通过对公平台转账付款。

3)学生奖学金等发放,校外专家劳务费和讲课费发放,原则上不支付现金,需提供个人的姓名、开户银行、账号,由财务部门直接转账到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