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10-26   浏览次数: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校园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和社会稳定,促进学和谐科学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台风、洪水、山洪、山体滑坡、地震、森林火灾等气象地质类自然灾害等对学及师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灾害。

2.事故灾难事件。主要包括学校园发生的恐怖袭击、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爆炸、危险品污染、校园交通事故、后勤供水电等事故、学校组织的实习参观考察等外出活动安全事故、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事故,以及影响学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或与学直接相关、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5.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网络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6.教育考试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由学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和省级教育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的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成立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校园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明确处置工作主体和责任,分别负责对上述六类和影响学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启动本预案,设立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对全各二级学院、处室及对全体师生员工实施统一组织指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校园突发事件控制在校园内,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分区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二级学院、部、处服从指挥、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党政“一把手”是维护全院校园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各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系、处置工作体系。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的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避免造成校园和社会秩序失控混乱。

4.迅速到位,果断处置。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第一发现人、值班人员(如火灾应第一时间向119报警)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相关人员闻讯后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各个门卫、楼管员、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控制进出人员,阻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安全保卫处立即封闭现场,处置组成员分头深入事发场地、人群聚集处所、学生教室宿舍等第一线,调查情况、控制局面、劝阻学生、疏散人群。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查点学生人数,查实学生去向,组织学生干部协助工作,后勤保障部门及时提供现场处置必须的用具和物品,院医务人员到现场施行救护工作,形成果断处置的工作格局。

5.加强教育,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运用教育的方法,宣传、协商、调解、疏导的手段,按照“动之以情,晓知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化解矛盾。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宣传,依法行政,依法处置,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慎用强制措施和警力,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事态。

6.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7.做好与家长联系的工作。对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事件中违法违纪的学生,对在各类事件在受伤、得病等学生,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应视情与其家长做好善后工作。

二、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各类突发事件,学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等主要负责人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院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

 副  组  长:学其他副职院领导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对严重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的长效机制,提高对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和全院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下设应急处置工作组。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学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学生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新闻发布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相关工作,接报与处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阶段性应对处置情况;传达与跟踪督办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现场应急决定、指令;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协调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调配应急物资装备。

2.安全保卫组:由安全保卫处牵头,相关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组织师生的安全疏散,必要时按程序与当地公安部门协调。协助组织力量对事发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校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治,进行事后现场消毒、防疫处理,实施疫情监管。

4.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相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等组成,协助各工作组开展工作。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叠加或引发新的矛盾;如果事态严重,要全力做好校内学生的劝阻工作,并配合公安、安全保卫处维持秩序,避免冲突,控制事态;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5.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调集应急物资、装备、设备,保障现场应急处置中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伤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安排伤亡学生的家长的食宿。

6.事故处置组:由发生事故的部门(二级学院)牵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事故学生家长的接待、安抚工作,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依法调解。负责起草、审定《协议书》。

7.善后处置组:由学职能部门牵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定事件责任,评估突发事件的影响,负责制定善后处置工作方案。

8.新闻发布组:由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牵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活动实施的协调、联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整理、分析新闻媒体对有关事件的报道,加强舆情监管和舆论引导。

三、学校园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应急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院应急小组组长布置党政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内向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学党委会报告情况。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祥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缓报。

3.续报:突发公共事件后事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学党委续报情况。

    (二)突发事件报告办法和应急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口头报告和电话报告系统

     一旦已经形成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每个师生员工都有责任(如火灾第一时间向119报警)立即向总值班室、向上级领导报告。总值班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当日带班值班领导,按照相关预案,调集相应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组成员、相关部门领导和教工到场;同时与事发地点值班人员、工作人员保持畅通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安排初步的处置工作;党政办公室根据维稳领导小组组长意见,立即电话报告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重大信息,党政办公室根据院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意见,立即编发信息专报,可采用内部传真、保密网络等载体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三)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问、地点、规模、涉及人员、人员伤亡、破坏程度、财产损失等现场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地点、总值班及有关部门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组己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学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力量组织

    (一)可调集的力量

 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紧急调集:总值班、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保卫人员、辅导员、医务室职员、住校教职工、校园110联动队、院部、各二级学院两级团学生干部、自律会学生干部、各班班委干部等。

     应急处置小组到位后,小组成员、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全体党政干部、教师、职工、院部、各二级学院两委学生干部都要无条件的服从调度指挥,接到通知或得知消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听从调配。

    (二)交通工具

     事发时,党政办公室调配当值车辆和司机;维稳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组到位后,一切车辆司机都要听候处置组调度。

    (三)指挥工具

     通知和调集人员可用电话,特别需要时用校广播站播发通知和相关要求。后勤管理处还应配备手提喇叭筒,平时由仓管员保管,确保随时可供调用。所有参与处置工作的人员,都要开通手机,始终保持联络畅通。

五、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办法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较大事件及其以上事件

 (1)当事件初起,学生发生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院应急处置小组得到报告,立即启动本预案。安全保卫处通知门卫关闭学大门,组织校园110联动队严守大门。社会安全处置组成员迅速深入学生中开展处置工作,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调查的,通过做好解释工作,各二级学院调集全体辅导员召集本二级学院学生,分隔疏散聚集学生,恢复正常秩序。

 (2)当校园内出现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时,以分管副院长为主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是控制现场局面,分头到学生中教育疏导劝阻,控制事态向校外蔓延。对重点人物采取冷处理办法,报请公安部门监控其活动,搜集证据。

 (3)若事件已超出学处置的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请求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提供支持。

 (4)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要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指挥部要及时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到现场协助工作,派出辅导员、思政干部跟随学生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进行教育劝阻。安全保卫处立即组织校园110联动队严阵以待,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坚决制止学生出现过激的和违法的行为,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各班及时查点学生人数,对未走出校园的学生稳定情绪,恢复正常秩序,安排干部教师予以看护;对已走出校园的学生,落实人头人数,尽快将学生劝阻带领返回学

    (5)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现场指挥部要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护学生安全。要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尽快平息。

    (6)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2.一般事件

     第一发现人报告事件苗头时,应报告学应急处置小组,启动相应预案,社会安全处置组开展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消除引发事件的苗头。任何人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都应立即报告维稳办,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处置组对张贴者予以监控,查清其身份和动机,分别情况予以处置。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1.校园火灾事故

 (1)接到报告,安全保卫处在岗人员、值班员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一方面立即向119报警,一方面组织院校园110联动队,指挥人员疏散和自救。根据事件情况,同时向对湖派出所报警和向事故灾难处置组报告;并派员到校大门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到达现场,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实施抢险救灾。

 (2)事故灾难处置组组织校园110联动队和相关干部、教工开展救人灭火, 封闭现场、疏散围观人员、转移重要财物,调查起火原因。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和医疗急救部门援助。

     (3)学电工人员切断有关电源,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同时确保消防供水。

     (4医务室指导抢救和妥善安置伤员,送伤员去医院,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随同看护。

     (5)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学生清点工作,迅速查实在火场的人员报告处置组。

     (6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安排好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居住、保暖、饮食等生活问题。

2.校园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

     (1)事故灾难处置组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院医务室指导抢救和妥善安置伤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和医疗急救部门援助。

    (2)安全保卫处组织封锁现场,疏散围观人员。电工切断电源,对倒塌楼采取应急措施控制进一步倒塌,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的安全状况,预防继发性危害发生。

     (3)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生管人员清点学生,迅速查实处在倒塌场所的人员报告处置组。                                                                           

     (4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安排好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居住、保暖、饮食等生活问题。有严重伤害或亡故的各二级学院报告家长。

3.校园楼梯拥挤踩踏事故

     事故灾难处置组领导救援工作,疏导受困学生撤离。医务室指导抢救和安置伤员。安全保卫处组织封闭现场。各二级学院清点学生,安抚情绪。后勤管理处隔离损坏楼舍暂停行走。

4.校园爆炸事故

     事故灾难处置领导救援工作,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事故;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政府和医疗急救部门援助。院医务室指导抢救和善安置伤员。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清点学生人数。安全保卫处组织封锁保护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和取证工作。发现肇事者采取控制措施,报告公安机关配合搜寻人证、物证。

5.校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

    (1)发生污染事故,事故灾难处置组及时向省教育厅和仓山区政府及环保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控制区,后勤管理处阻遏污染蔓延,安全保卫处组织校园110联动队设置污染区域的警戒,禁止学生进入。

    (2)处置组协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查明危险品类型、污染物质以及造成的危害。

    (3)医务室对受污染者予以医疗和防护。后勤管理处控制污染排放清除污染防继发性事故。

    (4)涉及和受污染的学生,医务室和各二级学院要持续医疗监护。有严重伤害的二级学院及时报告家长。

6.校园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遇有受伤死亡的,事故灾难处置组即到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处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集人证、物证。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送医院疗治的二级学院派员看护,有严重伤害或亡故的报告家长。

7.校园大型集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

     活动前有关部门应向安全保卫处报备活动专项安全预案,发生一般公共安全事故时,安全保卫处组织院纠察队做好活动现场的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处置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置,遇有伤亡的,视情况向医疗部门、公安机关求援,各二级学院报告学生家长。

8.学校组织实习、活动、考察等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1)发生安全事故,活动组织者立即向学报告,同时积极开展自救和争取当地援助。

    (2)发生事故后,组织者即分派领导力量,对受伤害的师生即送医院疗治,派出看护人员;对其余师生即指挥安全撤离危险区或事故区,安抚情绪。同时保持与学的联系畅通。

    (3)接到事故报告后处置组发出明确指示,即联系当地有关方面提供援助;组织活动的部门保持与带队者的联系。处置组视情派出得力人员,携带足够款项和物品赶赴事发地点,领导救助工作;并视情带领师生安全返回。有严重伤害或亡故的各二级学院报告家长。

9.校园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发生供水、供电等重大事故,事故灾难处置组组织水电维修人员抢修,必要时请求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学生宿舍、食堂等二次供水部位发生污染的,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0.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

    (1)食物中毒

 ①迅速抢救病人。医务室立即对中毒师生疗治,症状严重的即送医院。

 ②立即向对湖派出所、仓山防疫部门、仓山镇政府、当地街道报告。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③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院领导、处置组立即下令停止食用造成中毒或者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这些食品及其原料、使用容器、工具等。                                                                       

   ④防止事态扩大。在厨房、餐厅等事故现场实施警戒。派员探视、安慰中毒者。

     ⑤控制餐馆。立即停止发生中毒事故的餐馆网点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原料、用具,工作人员留在学校配合调查。发现有人投毒的证据,立即报警,进一步严密控制涉案嫌疑人员,配合进行侦破工作。

     ⑥善后处理。确认因餐馆等处提供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对该餐馆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对中毒人员继续予以医疗和保健资助。

    (2)治安案件

     ①周边突发治安事件发生,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救治,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②向对湖派出所报警,并向仓山综治委报告请求帮助,配合学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稳定工作。

     ③安全保卫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及时了解案件情况。

     ④学生工作部(处)和各二级学院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⑤学生与当地村民或与其他校学生发生群体冲突,安全保卫处人员向对湖派出所报警;与当地村委会或对方院校安全保卫处联系,并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稳住冲突双方情绪,平息事态。

     ⑥安全保卫处人员及时了解事发原因,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三)疾病与传染病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办法

1.对病情和疫情作出快速反应

     一旦发现病情疫情,立即报告医务室、值班室。疾病处置组、医务室即采取有效的隔离、治疗等快速反应措施,切断传播和蔓延的途径。后勤管理处保障传染病防控的物资供应,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协助监测、收集、报告学生的病情疫情。

2.执行传染病上报隔离制度

    (1医务室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单位,医护人员为疫情报告责任人。医务室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学生发生传染病,二级学院书记、辅导员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教工发生传染病部门领导负责上报。

    (3)医务室在接到报告疫情后,即上报省疾病控制中心,根据省中心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处领导和公共卫生处置组汇报。报告省中心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用邮寄方式,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

    (4)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记制度,当班医务人员在首次诊断传染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6)对学生、教工发生疑似传染病的,辅导员、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告医务室,由医务室进行现场调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7)上报传染病报告时间根据有关医疗规定执行。

    (8)对于瞒报、缓报、谎报、漏报传染病疫情,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追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责任。

3.疾病与传染病突发事件

     (1)立即严格隔离,切断传染源的原发地,妥善安排医院就诊,指导消毒及疫情调查。

     (2)对所有疫情发生地点或人群实施隔离控制措施,并进行严格消毒检疫。

     (3)对传染病人可能经过或停留的场所进行消毒。

     (4)对传染病人可能接触的人员进行检疫。

     (5)疫情发生后可请防疫部门专职消毒人员进行消毒。

     (6)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安排配合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四)台风、山洪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接到灾情预告时

    (1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台风及灾害性天气及汛情的观察。

    (2后勤管理处组织学防汛办等人员,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临时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做好抢险准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处置组成员对重点防范地点分工负责。各二级学院、各处室要专门进行预防知识教育。

2.接到灾情警报时

    (1自然灾害处置组决定全面进入预案规定的程序。

    (2)处置组向全校发出防御通知,检查落实防台防汛防灾预案的准备工作。对低洼易涝地方及紧靠墙体的房屋加强监测,必要时派专人看守,及时向各部门、处室发送信息。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校舍安全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特别是对破旧校舍及房屋要逐幢逐室检查,对有可能要倒塌的或会遭受洪水淹没、雨水漏湿的,要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对处在山坡边的住房、教室要严防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落实防范措施。对有可能发生危害的地方,后勤管理处还要作好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

    (4)在台风和大暴雨袭击之前,处置组要进行全面的分析摸排,对有可能出险的地点应及早、及时、安全地做好转移工作,做到不漏一人。

3.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

    (1)自然灾害处置组迅速领导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2)组织人员疏散和封锁现场。迅速切断水、电、气,防止发生连带继发性事故。

    (3)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立即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

    (4)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紧急处置办法

1.网络运行事件

     校园网发现网络突发事件,立即向数据中心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2.网络攻击事件

     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关闭其连接;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3.信息安全事件

     信息安全事件由数据中心负责,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学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校园网络安全处置组。

4.处置要求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3)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4)追究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网络,情节严重和后果影响较大者,提交学及国家司法机关处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六)教育考试事件紧急处置办法:

 各类国家级、省级考试,均须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当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出现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做出反应,并根据上级有关单位的考试组织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