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6.25
教学督导工作动态
一、教学工作会议
安全与环境学院于2025年6月25日,在艺新楼909会议室召开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会议。
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组成员、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全体教师参加了教学工作例会,会议由教学副院长主持,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汇报了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情况、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技能竞赛训练等工作开展情况、校园招聘会安排计划等
教学副院长通报了上级督导部门关于教学督导意见反馈及开学前学院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情况,布置了期末考试安排、岗位实习、技能竞赛、实训室建设、校园招聘等工作安排,院长做了总结发言,强调了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分析和总结期末教学督导工作,对期末教学重点工作做了布置。
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并做了部署,细分任务、责任到人,要求认真按照《二级学院教学督导方案及执行标准》,自查期末教学督导材料。
教学工作信息
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教育周相关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充分展示学院职业教育成果与师生风采,学院定于2025年5月17日举办职业教育周活动。
关于做好2025年“微专业”招生及培养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拓宽学生个性发展渠道,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提高学生从业竞争力,根据《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首届微专业招生报名及培养工作。
2025年学校首届共16个微专业启动招生,详情见表1
主要招生对象
紧紧围绕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鼓励2025届未就业或就业质量不高等重点帮扶群体参加学习。
相关工作安排
1.制定微专业招生简章。各微专业开设学院应于2025年5月31日前制定微专业招生简章和培养方案,并在各自二级学院招生网站发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含:微专业简介、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及条件、报名及录取、微专业课程、学分认定与证书授予、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附件1参考样例。
2.组织学生报名与审核。各二级学院应于6月5日前完成学生报名审核工作,并填写《微专业报名汇总表》(附件3),将《汇总表》纸质版(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录取学生的申请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419,《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9358343@qq.com。
3.开课和结课安排。各微专业开设学院按课程教学计划,于2025年6月5日前完成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等事项,确保顺利开课;原则上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微专业课程授课与考核。
4.结业证书获取。学生完成微专业全部学习内容并考核通过后,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微专业修读结业证书,并可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分银行管理办法(修订)》进行奖励学分认定与转化。
本年度微专业不收取学费。
三、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期末考试即将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纪的考试环境,切实防范和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闽交院教〔2022〕2号)等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宣讲等形式,帮助学生深刻认识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诚信应考意识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考成绩发布及高校招生宣传工作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对招生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关于做好学生实习排查及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5月27日山东高密化工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教训惨痛。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现就学生实习排查及校内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要求如下:
1、认真排查本院学生是否有在事发地及周边实习,如有,务必务必逐一联系到人,确认是否平安。各单位须在今天下班前将排查情况纸质版(签字盖章)上报教务处实训科,电子档发送至1240527621@qq.com。
2、对确在该企业或周边实习的,做好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妥善调整实习安排。
3、全面排查实验实训场所,尤其是涉化学化工领域场所,摸清安全隐患底数,逐一查改到位,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4、结合安全管理、“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等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成员
组 长:陈明仙
副组长:陈榕、范自盛
组 员:许贵贤、陈丽娟、王超、林莹、彭志允、王寓佳
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工作和严肃考风考纪
期末考试是检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学风建设、开展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规范考试秩序,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教风、学风,现就进一步加强监考、评卷等各项期末考试工作和严肃考风考纪
(1)加强诚信考试教育
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等考试管理和违纪处分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诚信考试。
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将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进行严肃处理。
(2)切实做好监考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监考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考场管理规定》(闽交院教〔2022〕4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闽交院教〔2024〕4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闽交院教〔2022〕2号)等相关规章制度,监考教师必须熟知监考流程和要求,不管考试课和考查课均需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2、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考前对考场进行清理,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并强调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对作弊或协同作弊等已形成作弊事实者,应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情况下,及时作相关处理并向二级学院主考报告,由二级学院形成书面考试违纪情况上报教务处。
3、对于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迟到、未到岗、未严格执行考试监考规定等行为,学校将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闽交院教〔2024〕4号)予以严肃处理。
(3)加大校院二级巡考力度
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巡考力度,着重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考场纪律,对出现异常情况的考场,巡考人员应敦促监考教师立即纠正。
(4)做好评阅卷相关工作
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做好阅卷工作,阅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严肃进行课程评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成绩。
各二级学院要明确责任、严格要求、防范未然,杜绝学生和教师违规行为的发生,要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期末考试相关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