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我院“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并顺利迎接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我院对所有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4月28日,陈明仙院长带领综办主任及实训中心成员进入实验室现场查看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记录情况,实验室水、电、气的安全情况等,重点检查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储存、保管、领用及记录,以及之前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陈明仙院长提出节假日期间是安全防范的重点时期,实验室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责任重远。我院将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管理职责,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