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作者:来源:安全与环境学院发布时间:2021-06-10 15:01:19浏览次数:1330

安全与环境学院第三支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党员教师结合学习,立足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先后发言,交流学习体会。

支部书记林莹指出,高校党组织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高职院校的党员教师不仅要传播知识、思想、真理,还应承载着塑造灵魂、生命、新人的重要任务。统筹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既要把传授理论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又要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立德树人。

纪检委员陈晓英指出,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这是做好高校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前提,提升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度;在学懂弄懂条例的基础上,做好广泛宣传,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内容,提高广大党员对条例的知晓度;同时,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驶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监督,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诉求,真心实意的听取各方意见,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提升自身修养,锤炼道德品质,提升积极性与参与度。

各高校基层党支部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在努力完成各学校党组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既要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指导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对高校教育工作以及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