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营招[2013]第036-5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宿舍楼顶扇采购及安装项目,针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解答和澄清:
一、招标文件P5、P10投标人资格标准第(3)款修改如下: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非制造商的,应得到制造商的授权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P28项目保修期修改为贰年。
三、本项目原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4日上午9:30时,现修改为2014年6月16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不变。
四、招标文件中与上述补充通知、澄清相关的内容均相应补充、修改、细化,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