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4-01浏览次数:414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拟公开征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学院设备采购、建设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欢迎具备条件的法人单位报名参选。
    一、 委托内容:招标代理

1.设备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规定须招标采购的项目;

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100万元的项目;

二、报名:

1.报名地址:福州市首山路112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后勤处总务科。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报名人的身份证明。

3.报名时间:2013年4月2日~ 4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三、 资格要求:
⒈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为联合体),取得营业执照。

⒉ 投标人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业务范围: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⒊ 投标人若为福州市区以外的企业,应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定办理报备手续,并且在福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⒋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素质,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 须提交的投标资料:
    ⒈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各一份;
    ⒉ 单位简介一份;
    ⒊ 单位注册人员名册(包括执业资格、职称、执业年限,福州地区以外的中介机构只提交在本地区代表处的人员名册)一份;
    ⒋ 擅长的业务范围介绍、服务承诺一份;

⒌ 取费统一按国家标准收费8折计的承诺书一份;

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密封包装后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14:30(截标、开标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后勤处(1号楼114室),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选择中标人的程序

1.同时向全部投标人公布参与投标人名单。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抽取3家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第一次抽出的球号代表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出的球号代表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出的球号代表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公示期满(公示网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 )无异议后,确定排名靠前的2家单位为中标人。

5.若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递补;若第三中标候选人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从符合条件的落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直至产生全部中标人。

6.招标人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招标各环节。

六、服务期限: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2年。

七、其他: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人民币伍佰元作为专家评审费

八、招标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11107(上班时间)

        高老师               0591-83511760(上班时间)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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