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26

各二级学院(馆、中心)、处(部、室):

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本次采用网络版进行填报,平台网址:211.80.233.14,具体登录方式在2023年数据平台填报群另行通知。

二、填报时间

数据采集时间范围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即2022--2023学年(其中2.11财务数据4张表采集时间范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三、填报工作

1.本次数据填报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单位于913日前完成企业数据、数据源表的填报及审核;第二阶段,各单位于917日前完成所有基础数据表(1.1.1-1.6.1,共17张表)填报及审核,其中1.1学校的7张表于914日前完成;第三阶段,各单位于925日前完成所有专项数据表(2.1.1-2.19.1,共60张表)填报及审核。

2.企业数据表、五张数据源表格须按分工由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填写,审核部门审核后将表格发送至邮箱877155436@qq.com,由质量管理中心导入平台,字段信息将自动与其他相关表格关联。基础数据表格和专项数据表格填报建议单表数据(单个页面)直接登录平台录入,批量数据可根据需要平台直接填报或导入,导入模板请自行登录数据采集页面下载,具体填报方式见《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指标填报方式及责任部门》(附件1)。

3.任务分工详见《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指标填报方式及责任部门》(附件1)、《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分工表》(附件2)、《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指标责任人》(附件3)。

4.平台内部具有逻辑校验功能,填报过程中请注意,具体见《数据校验规则》(附件4)。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阅读以上附件,并于925日前完成采集工作。

联系人:徐麟轩、余庚;电话:83597717

                                                           质量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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