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调研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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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调研的通知》(闽教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教育厅拟于115--30日开展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调研工作,其中将随机抽取若干所高校开展实地调研。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调研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此次调研主要是通过听、看、查、问等方式进行。即听取被核查单位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情况汇报,了解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深入学校,实地查看, 了解学校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总结成效;通过查看统计台账和行政记录等基础资料,实地核实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性;针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2.此次调研,主要核查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及2023-2024学年统计数据。核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真实性,核实统计调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一致,基表或台账数据与实际数据是否统一。对统计数据与上年度数据相比变动较大的指标及社会关注、反映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热点问题的主要指标进行重点调查。

3.请有关部门于1110日前整理好2021-2022学年、 2022-2023学年及2023-2024学年统计数据的所有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或行政记录备查,相关统计台账要做到随时可提取、可调阅,如有缺失、错漏,需留存相关说明。

4.质量管理中心将于1111--15日期间组织人员对各相关部门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或行政记录进行抽查。



质量管理中心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