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和报送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次数:27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2)及学校质量年报制度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1.二级学院、部门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方面的改革突破,探索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新经验新范式,以及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等方面的特色措施,并充分展现双高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2.编制企业年报,有学生的二级学院须选择一家规模以上企业,联系该企业编制《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3年度)》。企业年报要充分展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企业参与办学总体情况、企业资源投入、企业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包括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助推企业发展、问题与展望等六个部分,重点展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的办学主体作用。

二、撰写要求

1.质量报告是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是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和数据,认真撰写本单位负责的任务材料。任务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提交。

2.本次报告的撰写起止时间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所用数据需与数据平台保持一致。

3.报告中包含人才培养质量计分卡、满意度调查表、教学资源表、服务贡献表、国际影响表、落实政策表等六张附表,已分解给各部门填写核对。注意对照数据表标注的计量单位,仅填写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数据为零值,请填“0”;若该指标无数据,请填无数据

4.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及框架要求认真进行撰写,报告主体各部分内容文本基本相当,每部分均要有支撑文字内容的图片、数据分析图、数据分析表、典型案例,做到用文字阐释、用数据分析、用图片展现、用案例说明。框架见附件3、附件4

5.《企业年报》框架与撰写要求及封面模板见附件5

6.典型案例在正文相应部分独立成文,要求主题鲜明,与主体内容匹配,凸显典型性、探索性和原创性,具有可推广价值。标题高度提炼(不超过16字),表述完整,图文并茂,体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撰写需把握好五有原则,即有案例编号、有标题(不超16字)、有具体做法、有示范推广价值、有精准描述(字数严格控制在200-300之间),所有案例字数基本相当

7.提交图表要求

1)图表举证合理,充分呈现质量提升;

2)图示、表头与内容相符,标注规范;

3)图表举证主体内容,每一处图表均可在正文中见见图表”“如图表所示

4)数据表均于表下方规范标注来源。数据图,醒目直观。

5)图片格式:像素不小于1600×12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EG格式。

6)图片要求:不存在侵权问题;清晰度高,所选照片上无拍照时间;尽量不出现学校或专业的名称;要反映所在板块主题,突出学生的阳光、自信、成长。全文所有图片大小一致,每幅图片单独插入,不组合图片

7)每张图片下方必须配有文字说明,注明来源和人物、地点、主题等背景介绍,例如:×××学校×××场景×××专业×××年级××××××事,×××提供。限100字以内。

8.质量管理中心将对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的质量报告”“企业年报部门工作质量报告补充材料进行合规性检查(含框架、内容及格式),检查结果将列入绩效考核。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

1)所有二级学院(除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外)均须提交《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报告标题统一为“XXX学院2022-2023学年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所有有学生的二级学院另须提交《企业年报》,报告标题统一为“XXX(企业名称)参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送教育部的企业年报封面需盖企业和学校章,需单独提交一份企业盖章的封面纸质版(企业章压封面题目左边,右边留学校盖章)。

2)机关各部门及图书馆、创新创业学院、培训学院须提交《部门工作质量报告》,标题统一为“XXX(部门名称)2022-2023学年工作质量报告;另年报撰写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财务处、教师工作部(处)、科技处、工会、团委、数据中心、对外交流中心)及创新创业学院、培训学院还须报送《部门工作质量报告补充材料》(具体见附件4)。

3)所有提交的材料请按照统一要求进行排版见附件6

2.提交时间

《质量报告》《企业年报》和部门工作质量报告补充材料3份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其中企业年报封面的企业盖章纸质版单张提交),请于20231215日(星期五)前报送至福道园行政楼507室,电子版(经各单位领导签章盖章封面图片需插入WORD文档做封面)发送至邮箱270126188@qq.com

3.其他

教育厅如有新的撰写要求,届时将在数据填报工作群做补充通知。

联系人:蒋 玲 余 庚 电话:83597717

附件:

1.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

3.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框架(2022-2023)及文本说明

4.部门工作质量报告框架(2022-2023)及补充材料

5.《企业年报》框架说明与撰写建议及封面模板

6.年报排版要求

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仅供参考)


                                                             质量管理中心

                                                            20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