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相关部门:
为了彰显我校的教育教学成就,弘扬我校优秀毕业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精神,引导广大学子学有榜样、学有方向,进一步促进优良校风形成。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在学校校史馆展示。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希望各系部、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动员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担任过辅导员的老师积极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工作责任感来推荐自己所了解的历届优秀毕业生,并提供他们的事迹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征集条件
【满足以下一项条件即可】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专业技术骨干或者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者。
2.成功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带动他人创业就业,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创业典型。
3.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志愿服务西部建设和农村建设,带领当地群众走上致富路或取得其它突出成绩的优秀代表。
4.应征入伍并在祖国国防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得表彰的优秀代表。
5.热心社会公益、为社会做出贡献,并获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者。
6.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或人物通讯的写法,事迹要典型、翔实,语言要简练。涉及到的数字要准确、具体,文字材料以300-500字为宜,并附优秀毕业生的彩色生活照或工作照片2-3张(电子版,最好是工作现场的照片、获奖的照片等,像素较高)。
2.典型事迹材料包含姓名、性别、毕业年份及专业、现在工作单位和岗位,以及优秀事迹(含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主要先进事迹、获奖情况、人生感悟等)组成。姓名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
三、有关要求
1.各系部推荐优秀毕业生典型不少于6名。
2.各系部要在认真考察、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本系部的毕业生进行全面了解和遴选,多渠道发掘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展示优秀毕业生创业立业的奋斗历程和成长经历,突出学校学习经历对学生成长的作用。
3.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要注重德才兼备,材料务必真实、全面、完整、及时、准确。
4.热烈欢迎广大毕业生自荐。
5.2018年10月18日前,各系部、相关部门提交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发到56876294@qq.com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燕妮
联系电话:0591-83511586
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