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院办〔2012〕64号
为加强校园网络安全防控,规范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包含内部网络办公系统),保证校园网网页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并做好网站维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学校对校内所有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信息行为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信息发布行为主要指以网页形式发布信息的行为,包括学校网站、各部门网站及内部网络办公系统。
(三)凡在学校校园网公开发布的网页须按本办法执行。所有发布者和责任人对其上网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网页安全管理
(一)学校校园网页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全面负责学校网页管理工作,各系部、处室应确定一名网络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网页信息的收集整理、上网计算机的系统维护、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等工作,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不健康的活动。
(二)学校校园网网页发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并有义务向本单位责任人、网络管理员、网络中心和保卫部门报告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和案件。
三、网页建设及管理
(一)建设原则
校园网主页在学院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统一管理,网络中心和各系部、各处室共同建设与维护。各系部、各处室分别指定一名网络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网页建设、维护、更新。
(二)内容要求
1. 校园网络发布的信息分为综合信息与专栏信息两大类。综合信息指学院的规章制度、对外宣传与报道、新闻信息等;专栏信息指经学院领导同意专门发布的其他信息。
2. 各部门网页在内容上要全面介绍学校及本部门的情况及动态,重点突出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内容。
3. 信息内容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页面风格要简洁、大方和美观。
(三)信息发布
1. 上网信息实行责任签发制度。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2. 校园网主页的信息发布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需要在校园网主页发布信息的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交学院办公室。
3. 各部门网页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本部门负责人,信息发布中关于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关于转发上级政策文件的内容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
4. 学院内部网络办公系统中“通知”、“电子公告”栏目的信息发布,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网页管理职责
(一)网络中心职责
1. 负责校园网首页及网站主要构架的统一规划。
2. 遵守相关法规,保证Web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3. 建设并维护所有公共的网页以及同其他各部门的链接。
4. 建立并维护各个维护网页的帐号。
5. 检查各部门网页状况,对不合要求的网页要通知相关部门修改并断开与主页的链接。
(二)各部门网络管理员职责
1. 遵守相关法规,对本部门网页的内容安全负责。
2. 定期更新本部门网页,可以自主设计页面风格,但要尽量保持与学校主页风格的一致性。
3. 及时更新本部门网页中的实时信息,同时更新主页中与本部门相关的实时信息。
4. 在修改本部门网页的同时,要确保主页中与本部门链接的准确性,如有问题,要及时通知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