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防部、福建省征兵办和上级兵役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大学生征兵报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征条件

1.年龄条件

应征男兵:年满1822周岁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24周岁。

  2.身体条件

(1)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17.5BMI<30(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2)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

具体条件参见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

应征男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3121-202421818

下半年:2023121-202481018

三、报名方式

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

四、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按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计算)。

4.免修。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理论、军事技能训练等,直接获得学分。

5.退役升学。①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在国家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明确:上半年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的,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②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局通知明确: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业学业后,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入读普通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6.福建省公务员考录政策。①经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参军前是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时身份为士兵的,服役满5年的参加省公务员“专门职位”招考时符合岗位招考条件的,不受报考次数限制;服役不满5年的在退役后两年内可报考一次。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公务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③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反恐特战、狙击、排爆等退役军人特殊招录工作。

7.企事业单位招聘政策。①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在招考资格条件上,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口径,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适当放宽,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②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可拿出一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③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接收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采取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④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文件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此加分基础上额外加5分。

8.自主就业创业政策。①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同等条件优先招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②在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评审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给予3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③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并延长孵化时间。④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役军人在闽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属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还可依规申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⑤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相关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五、相关要求

1.大学生应征入伍关乎国家强军目标建设,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按征兵工作要求,积极动员和引导学生参军入伍,同时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尽可能发动毕业生报名应征。

2.征兵工作恰逢寒暑假期间,所有辅导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协助应征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各二级学院可通过提前排摸等方式,在假期前为学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政策咨询:辅导员老师、各学院征兵负责老师、学校征兵办等处。

征兵办地址福道园(北区)行政326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13529QQ群:111035860

 

学生工作处 

202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