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7号)要求和全国大赛组委会对省级选拔赛的相关部署安排,为确保福建省选拔赛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省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各地须成立相应的市级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地大赛各项工作。

四、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参赛。

五、赛制安排

(一)主体赛

主体赛面向各类群体,重点是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分为创新组和创业组两个组别。主体赛按照市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市级组委会、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

(二)专项赛

专项赛面向去产能转岗职工、残疾人两类特殊群体,按照市级选拔赛(或直接推荐)、省级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市级组委会、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

六、报名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两届“中国创翼”大赛已获省级选拔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新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项目第一创始人必须为去产能转岗职工或残疾人。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七、赛事流程

(一)参赛报名(6月8日前)

符合报名参赛条件的,于6月8日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提交参赛报名材料,主要包括:《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进展)等。其他材料,如毕业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应根据报名人所属群体及所报名赛事组别条件要求按需提交。

(二)资格审核(6月15日前)

参赛报名材料由县(市、区)人社局收集汇总后,统一报市级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参赛项目,应及时将路演PPT及相关附件上传到各市级组委会指定邮箱(PPT文件不超过20页,文件大小不超过20M,项目路演时长控制在6分钟内)。各地应于6月22日前,将本地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清单报省级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市级选拔赛(7月20日前)

1.主体赛。主体赛市级选拔赛由各市级组委会负责组织,原则上需采取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各地可将大赛与地方比赛有机结合,避免重复赛事。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采取路演方式举办的,需经省级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地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根据选拔赛评审结果,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推荐本地创新组前3名、创业组前3名优秀项目参加主体赛省级选拔赛,相关项目名单及材料于7月27日前报送省级组委会办公室。

2.专项赛。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推荐1个优秀项目参加专项赛省级选拔赛,相关项目名单及材料于7月27日前报送省级组委会办公室。专项赛项目产生方式由市级组委会自行确定,鼓励各地通过路演方式进行选拔,大力营造氛围,也可直接采用专家集中评审打分方式择优推荐参赛项目。

(四)省级选拔赛(8月25日前)

主体赛和专项赛省级选拔赛由省级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视情确定。省级选拔赛将评出主体赛创新组优秀项目6个、优胜项目12个,主体赛创业组优秀项目6个、优胜项目12个,专项赛优秀项目3个、优胜项目3个。主体赛创新组前3名、创业组前3名和专项赛第1名优秀项目确定为参加全国选拔赛项目。

八、评审规则

评审采用全国大赛统一的标准进行打分,主要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社会价值及发展现状和前景。各评委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项目最终得分,并以得分高低依序确定对应奖项等次。评审规则及赛事工作实施细则另行下发。

九、奖励扶持

省级组委会对获得省级选拔赛的优秀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优胜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各地市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同时,还要为获奖项目提供办公空间、创业服务、创业辅导、媒体宣传、资本对接等各方面帮扶,助力获奖优秀项目的成长和发展。

十、宣传发动

大赛期间,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大赛宣传方案,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做好前期发动和报名参赛工作,有效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创投对接、展示交流等配套活动,切实增强效果、促进对接。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

附件1

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

参赛项目名称


团队/企业名称


项目所属领域


推荐机构


第一创始人

所属群体


参赛组别

(在框内打√)

创新组

创业组

专项赛

项目简介


项目成员

(限填3人)

姓名

性别

学历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第一创始人






联合创始人






联合创始人






报名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报名时间:

市级组委会

资格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时间:

说明:由创业孵化基地(机构)推荐的项目在“推荐机构”栏填写相应的机构名称,其它项目无需填写此栏


附件2

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各地市联系方式

 

福州市联系电话:0591-83337727

厦门市联系电话:0592-5359720

泉州市联系电话:0595-28133661

漳州市联系电话:0596-2032911

宁德市联系电话:0593-2868319

莆田市联系电话:0594-2289933

南平市联系电话:0599-8858560

三明市联系电话:0598-8238526

龙岩市联系电话:0597-3298291

平潭综合试验区联系电话:0591-3831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