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2264

一、凡本人持有我馆签发的有效翼机卡的读者,均可在我馆规定的书库内选借各类图书。

二、借阅册数

教工读者   中文图书20册(其中中文文艺图书限借5册),外文图书2册。

学生读者   中文图书10册。

其他读者   所借图书册数的总金额,不超过其押金。

三、借阅期限

    教工读者  中文图书借期均为60天,可续借30天;外文图书借期为30天,不续借。

学生读者  中文图书借期为30天,可续借30天。

其他读者  中文图书借期为30天,可续借30天。

借阅期限若跨越寒(暑)假,在假期里到期的图书可顺延至开学归还,但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内还清。

四、翼机卡应妥善保管,遗失需及时挂失,再书面申请,经批准补办证件后方可借书。在挂失前翼机卡被冒借的,由持卡读者负责。

五、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一周停止借书。

六、读者在办理借阅手续后要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涂污、批注、撕页、剪挖、破损等情况,应对工作人员说明,并作上标记。否则,图书一经借出,一切责任由读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