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防火规定

发布时间:2021-12-13浏览次数:1490

一、安全高于一切,保护馆藏,人人有责。

二、群策群力,消灭火灾隐患。

三、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性物品。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五、不准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和超负荷用电。

六、图书馆严禁吸烟。阅览厅及公共区域禁止使用高功率电器及一切明火,注意及时关闭各类电器电源等。

七、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易燃品。

八、保护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具,发现隐患立即报告。

九、严禁堵塞防火安全通道。

十、严禁乱拉电线,人离开时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十一、定期检查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馆内各楼层人员对各自管辖范围安全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