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
 

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第二学期课程实验(训)及集中性实践计划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03-07   浏览次数:134
各系(部):
为加强实验(训)教学计划管理,做好校内实践教学资源的统一配置,提高实验(训)备的利用率,请组织安排各任课教师或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书、课程表、课程标准(包括集中性实践课程)的要求制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课程学期实验(实训)计划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集中性实践教学计划》、《2014-2015学年第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经教研室主任、课程所属系(部)和承担课程系(部)(跨系(部)实验(训))实训中心主任审核签字,所属系(部)主任审批签字加盖系部印章后于第二周(3月20日)前报送一份至实训中心备案。同时,实验(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做好实验(训)教学场地、仪器设备、工具、材料、技术资料等的准备和学生工位的编排工作,保证实验(训)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实训中心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