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系网站管理规定
汽车系网站是对内提供信息服务而建立的信息网络平台,是我系信息发布的渠道和对外交流的窗口,为了加强本系网站建设,促进网站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健康、有序的信息平台,现将有关汽车系网站的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第一条 不得在本系网站上传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7)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8)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条 可以上网发布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面向全国、全校或本系的通知、通告等;
(2)学院党委、行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3)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
(4)全校性、我系的重大活动、新闻等;
(5) 我系举办或承办的重大全国性、区域性及全省范围的学术活动、学术交流等;
(6)我系的单位或个人受到上级或全校性的奖励情况。
(7)面向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通知、新闻等可在系部相关网页上发布
第三条 本系网站信息中心设有专(兼)职网站
管理员负责本系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站版
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上传、更新时间周期为8-10天(视信息量及信息重要性、紧急性作随机性更改)
第四条 本系将成立信息安全,
考核小组对网站更新、上传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
学院各系机密的信息严禁上传。
第五条 在我系网站上传发布信息程序如下:
(1)每周由各部门、班级、个人汇总上传信息内容,交至网站管理员。
(2)管理员按照本系网站管理规定,对信息行进处理、核对,上交综合办审核
(3)综合办审核通过后,再移交系书记办公室审核敲定。
(4)上传发布内容,统一传稿,以核实。
第六条 阅览本系网站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七条 在本系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在网上进行游戏、ICQ等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对本系学生、教职工上网规定
进入本系网站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系信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九条 处罚办法
(1)凡违反本管理规定,给以警告或其它处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该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将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2)对盗用IP地址、用户账号和私自联网造成经济损失的,以及对
络及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等行为,除给予校内警告或其它处分外,还要
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学校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
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系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