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警总队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4-11-24浏览次数:3835

福建省海警总队隶属中国海警局,是一支综合海上执法力量。主要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海洋权益和海域治安秩序等职责;负责海上重要目标的安全警卫,参与海上抢险救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接收到我部工作的大学生,一律安排在各沿海县()以下的海警基层单位工作。志愿到我部工作的大学生,须做好献身海警建设事业的思想准备,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基层工作。

一、接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海警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学历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985”和“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以及相应学位证书。

(三)年龄条件。接收的大专生、本科生年龄必须在222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31日)以下。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及其他遗传病史,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身高要求男生1.62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二、接收计划

法学8人:法学、治安学、侦查学;

文学5人:英语、日语、新闻学;

理学1人:心理学;

工学28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医学2人:临床医学;

管理学1人:会计学。

其中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可接收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其余专业均接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1125日止。采取网上报名、个人投送材料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对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性别比例、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合理筛选。

    (三)综合测查。组织报名对象进行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查和政治审查。

    (四)统一考试。组织报名对象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时间初定为20152 月上旬。

    (五)草签协议。与初步符合条件对象草签就业协议。

    (六)档案审查。函调拟接收对象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并送海警局集中审核。

    (七)入警培训。接收入警对象审定后,组织开展入警培训,为期6个月。

正式下达任职命令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四、联系方式

报名网址:http://www.chinahjzs.net或百度“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网”,所有考生寄送报名材料的同时,必须登录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人:何警官

联系电话:0591-8396867513075879803

电子邮箱:fj_hjzs@163.com

传真电话:0591-83655901

通信地址:福建省海警总队政治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59号)

邮政编码:3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