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累计学习提醒达到三次的,予以劝退”的规定,决定对安全与环境学院21应急救援技术1班陈诚给予退学处理,现予网上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实名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行政楼422室,联系电话:0591—83595436。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
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累计学习提醒达到三次的,予以劝退”的规定,决定对安全与环境学院21应急救援技术1班陈诚给予退学处理,现予网上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实名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行政楼422室,联系电话:0591—83595436。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