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临毕业重修报名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10

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临毕业重修工作,根据《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操作流程

重修报名时间为202057日至58日。学生需联系辅导员报名

二、重修报名的对象、课程

12020届应届毕业生于2018-2019-22019-2020-1学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不属于本次重修报名范围内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开设重修班和免听重修两种方式,重修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为主,免听重修为辅。对于考试课补考成绩50分、考查课补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开班重修要求,系部可视需要安排免听重修。具体如何确定重修方式详见《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四、缴费

1、教务处将于202058日下发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系部进行信息核对并对学生的重修方式、课时、费用进行确认,并于59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下发待缴费名单,各系于59日至510日完成缴费,512日下发重修安排表。

2、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申请学分制收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闽交院200729)文件精神,重修学费标准为129/学分(学分按重修学分计,每18个重修学时折算1个重修学分,最小单位为0.5,不足0.50.5计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学时折算重修学分;免听重修按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收取。

2)每门重修学费最低标准为: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

3)重修实行先缴费,后排课。

四、重修课程实施

各系部应在重修课程开课前,将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课程重修教师安排表(以上两个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规章制度”中“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附件”下载)一式两份送教务处审批。

缴费完成后,即刻组织重修及考试,重修及考试均在线上进行(开班重修需在相应的教学平台开展)。 524日前完成重修考试并将成绩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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