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6月临毕业重修工作,根据《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至5月13日。学生需登录学院教务处网页,并点击“系统平台”框中的“教务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二、重修报名的对象、课程
1、2019届应届毕业生于2017-2018-2及2018-2019-1学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不属于本次重修报名范围内,需要报名参加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开设重修班和免听重修两种方式,重修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为主,免听重修为辅。对于考试课补考成绩≥50分、考查课补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开班重修要求,系部可视需要安排免听重修。具体如何确定重修方式详见《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三、缴费
1、教务处将于2019年5月14日下发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系部进行信息核对并对学生的重修方式、课时、费用进行确认,并于5月15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下发待缴费名单,各系于5月18日至5月20日完成缴费,5月21日下发重修安排表。
2、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申请学分制收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闽交院﹝2007﹞29号)文件精神,重修学费标准为129元/学分(学分按重修学分计,每18个重修学时折算1个重修学分,最小单位为0.5,不足0.5按0.5计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学时折算重修学分;免听重修按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收取。
(2)每门重修学费最低标准为: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
(3)重修实行先缴费,后排课。
四、重修课程实施
各系部应在重修课程开课前,将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课程重修教师安排表(以上两个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规章制度”中“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附件”下载)一式两份送教务处审批后,再将重修学费和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复印件于5月21日前交财务处,同时将重修学费缴费凭据复印件提交一份教务科备案。
缴费完成后,即刻组织重修及考试, 6月15日前完成重修考试并将成绩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