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6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闽交院教〔2017〕10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并报校领导审批,同意叶力思思同学转学的申请,现将相叶力思思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考生号 | 录取院校 | 录取专业 | 录取年份 | 录取分数 | 层次 | 学制 | 拟转入院校 | 拟转入专业 | 拟转入年级 | 转学原因 |
叶力思思 | 女 | 18360111112903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会计 | 2018 | 309 | 专科 | 3 | 厦门华厦学院 | 商务英语 | 2018 | 对原专业学习存在特殊困难 |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到教务处,联系方式:0591-83512051(林老师)。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