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叶力思思同学转学申请的公示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807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6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交院教〔2017〕107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并报校领导审批,同意叶力思思同学转学的申请,现将相叶力思思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考生号

录取院校

录取专业

录取年份

录取分数

层次

学制

拟转入院校

拟转入专业

拟转入年级

转学原因

叶力思思

18360111112903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会计

2018

309

专科

3

厦门华厦学院

商务英语

2018

对原专业学习存在特殊困难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319日至32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到教务处,联系方式:0591-83512051(林老师)。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