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8-2019-1学期重修工作,根据《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操作流程
重修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学生需登录学院教务处网页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二、重修报名的对象、课程
1、2016级2016-2017-1、2017-2018-1学期所有未通过课程和其他学期公共课程;2017级2017-2018-1学期所有未通过课程和其他学期公共课程;2014级所有未通过课程。
2、2016级、2017级满足开班条件的未通过专业课程,由各系部根据文件规定,自行确定是否开展重修工作。
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不属于本次重修报名范围内,需要报名参加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开设重修班、跟班重修和免听重修三种方式,重修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及跟班重修为主,免听重修为辅。对于考试课补考成绩≥50分、考查课补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开班重修要求,系部可视需要安排免听重修。具体如何确定重修方式详见《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四、缴费
1、教务处将于2018年9月29日下发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系部进行信息核对并对学生的重修方式、课时、费用进行确认,并于9月30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下发待缴费名单,各系于10月9日至10月11日完成缴费,10月17日下发重修安排表。
2、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申请学分制收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闽交院﹝2007﹞29号)文件精神,重修学费标准为129元/学分(学分按重修学分计,每18个重修学时折算1个重修学分,最小单位为0.5,不足0.5按0.5计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学时折算重修学分;免听重修按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收取。
(2)每门重修学费最低标准为: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
(3)重修实行先缴费,后排课。
五、重修课程实施
各系部应在重修课程开课前,将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课程重修教师安排表(以上两个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规章制度”中“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附件”下载)一式两份送教务处审批后,再将重修学费和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于10月17日前提交一份教务科备案。
教务处
201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