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发布者:林栩发布时间:2019-06-03浏览次数:623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这不仅从目标和效果上对履行“两个责任”提出了要求,同时也从方法论的角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开展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指明了方向。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是相互贯通、辩证统一的,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离开了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有力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很难抓住。必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推动责任主体强化担当履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近期查处的案例和地方调研情况看,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有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用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问题。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要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深入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查找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特别要梳理谋划需要党委担当主抓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其次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具体体现出来。党委书记要定期主持分析反腐败形势,对日常监督、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审核把关,确保党对纪检监察关键环节、重大问题的领导和监督,推动党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体系更加科学完备。

  贯通协同“两个责任”、形成管党治党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立足再监督的工作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协助党委抓好管党治党责任,建设良好政治生态。当前监督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地方纪委政治担当不够,监督责任弱化,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敢提意见建议,不敢督促责任落实,不愿较真碰硬,甚至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落实干部提名考察、日常履职考核、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为下级纪委撑腰打气,打消顾虑。另一方面,纪委要有担当精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关键时刻敢于亮剑。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督,深入了解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督促“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贯通“两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必须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中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难题。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通过问责来强化责任分工、倒逼责任担当、助力责任监督。要通过精准问责,严肃惩戒一批失职失责干部、及时挽救一批问题干部、教育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从而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形成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监督不放手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有序,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特约评论员 聂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