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意见(试行)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精神,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闽政办〔201714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闽教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福建省省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着力提高全体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实现校园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实现垃圾“三化四分”,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发动宣传和教育培训

1.后勤处负责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垃圾分类公示牌,党办负责介绍垃圾分类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团委和各系部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学生社团、电子显示屏、局域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美丽校园”、“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院办负责请专家或相关领导来我校进行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牵头部门:党办;责任部门:院办、团委、后勤管理处、各系部)

2.教务处负责设置新生培训班和宣传教育班,将素质学分纳入学分考核,学生处和各系部负责加强培训与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校团委和各系部要结合“百校联百镇”“双百双进”等工作,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牵头部门:学生处;责任部门:教务处、团委、各系部)

(二)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建立垃圾处理台账

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三)增设和规范垃圾回收桶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增设和规范垃圾分类收集桶,方便投放与收集。在办公室内设立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篓),在办公楼、图书馆、教学楼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易腐(餐厨、厨余)四个垃圾回收桶,在食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在教职工宿舍区和学生宿舍区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易腐(餐厨、厨余)四个垃圾回收桶。(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四)不断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院办、党办和教务处负责不断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和落实光盘行动计划,利用互联网及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广无纸化办公和教学活动,逐步减少废纸、废渣等废弃物产生;学生处、团委和各系部负责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全校师生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和一次性物品。(牵头部门:院办;责任部门:党办、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系部)

  

(五)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

1.实训中心、各系部实训室、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有毒有害成分垃圾的分类处理。要严格区分教学和实验中产生的普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对普通垃圾,学校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尽可能做到垃圾资源化;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尤其是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坚守安全红线、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牵头部门:实训中心;责任单位:各系部实训室、实验室)

2.实训中心、各系部实训室、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强化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源头分类,设立临时贮存场所,规范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牵头部门:实训中心;责任单位:、各系部实训室、实验室)

3.实训中心、后勤管理处负责将实验室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责任部门:实训中心)

四、分类标准

参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生活垃圾分为五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纸类(报纸、杂志、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纸盒等,但是纸巾和卫生用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塑料制品(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等)、金属(易拉罐、金属罐头盒、装饰物和铝箔等)、纺织物(废弃衣服、毛巾书包、布鞋等)、玻璃、电子电器、木料等废旧物质;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染发剂、油漆、溶剂、化学农药、消毒剂、胶片和相纸等物质;

(三)易腐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四)大件垃圾,是指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处理,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的固体废弃物,如废旧沙发、柜子、床铺、绿化养护剪下来的树枝、树干等;

(五)其他垃圾,是指除前四项以外的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有受污染的废纸和塑料制品、妇女卫生用品、破旧陶瓷品及难以自然降解的食物残余等。

五、处置程序

(一)设置收集容器和建设垃圾收集屋

垃圾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颜色区分垃圾种类,有害垃圾收集桶为红色、易腐垃圾收集桶为绿色、可回收物收集桶为蓝色,其他垃圾收集桶为橘黄色。办公室内、教室内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小型),宿舍内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易腐垃圾三个垃圾桶(小型),办公楼、宿舍楼、教学楼及实训楼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大型),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收集桶和油脂专用收集容器。

各区域建设垃圾收集屋(点),再由物业工作人员将单位分类垃圾汇集至垃圾收集屋(点),定时由各垃圾分类收运车进行收集转运,并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桶的日常养护和清洗工作。此外,在各区域分别设一个大件垃圾堆放场所。

(二)分类投放收运

1.可回收物

1.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严格废弃电气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气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气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投标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统一回收处理。

1.2其他可回收物。

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后,交售给经商务管理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2.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应当在采取防止破损或者渗漏的措施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或专门设置的投放点,再由后勤处联系环保部门回收处理。

3.易腐垃圾

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易腐(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厨余垃圾和废弃蔬菜、瓜果等应当沥干水分后再投放至易腐(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学校暂时仍然采用原来的方式,由福州中诚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待环卫部门的有关设施设备到位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大件垃圾

投放至各校区临时堆放指定场所,并及时预约取得经营许可的收运企业上门收集。

5.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密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收运;

六、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后勤处、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实训中心、实验室、各系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全面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强化目标考核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三)强化工作落实

各部门明确任务和职责,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由院长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管办公楼的垃圾分类,由教务处处长负责监管教学楼的垃圾分类,由学生处处长负责监管学生宿舍区的垃圾分类,由实训中心主任负责监管实训楼、实验室的垃圾分类,由后勤处膳食科负责人负责监管各个食堂的垃圾分类,由后勤处总务科科长负责监管教职工宿舍的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