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发稿时间:2018-05-30浏览次数:1930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 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和稳定,确保我院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院实际,特立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指导,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本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化解职工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三、工作制度

(一)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二)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三)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四)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师。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煽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受理分流制度;实行挂钩领导包干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调处时限,防止反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