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坚定不移” 27条具体措施 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
发布人:姚宏军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次数:195
 
本报讯 (记者 林蔚 通讯员 詹振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上率下,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但仍有一些党组织存在责任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进入新时代,如何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日前,我省以省委名义印发一份关于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文件,给出了管党治党的“福建答案”。
文件明确要求,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并从坚定不移维护核心、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等27条具体措施,着力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深落细落实。
今年3月27日,省委书记于伟国带队赴福州市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首次提出“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为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指明了路径、提供了遵循。
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关规定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文件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性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树木”与“森林”状况,及时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强化政治生态建设;要层层传导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推动管党建和管业务有机结合。同时,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文件对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每个责任项目的具体任务和措施,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在正风肃纪方面,明确规定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促进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方面,要求各级党委要继续扛起改革的政治责任,特别要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领导、支持和保障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履职。
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文件还明确要求把问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持续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以“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文件的出台,使主体责任进一步实化、细化、具体化,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抓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表示。(2018.06.14,《福建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