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6-12浏览次数:527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实施细则

闽交院教【2015】13号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指导思想

以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转变为先导,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科学确立和构建教学质量标准评价体系。明确质量监控的任务、职责和内容,使其成为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二、教学质量保障及监控体系的目标

我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建设将以制度化建设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质量控制过程,协调各种保障要素,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运行及评价体系,通过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促进学院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构建教学质量保障及监控体系的原则

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全方位、全程性的质量管理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强化质量意识,注重质量保障,重视过程监控,实施有效评价”是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根本要求,因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

体系的构建必须紧紧围绕学校总体目标和教学质量目标,利用一切可用的监控与评价的技术和方法,系统地收集信息,并对各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科学性原则

体系的构建必须遵循教学客观规律,符合学校的现实基础和客观条件,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学院在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时要实事求是,系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教学工作情况,重视客观条件与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三)导向性原则

建立的体系要以监控体系功能出发,充分发挥监控体系的导向性作用。

(四)规范性原则

体系力求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要克服随意性。

(五)全程性原则

教学质量的提升主要是在教学实施全过程中形成的,所构建的体系实施全过程监控,即事先监控准备,事中监控实施,事后监控整改。

(六)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原则

体系要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

四、教学质量保障及监控体系的内容体系

  1. 人才培养目标监控

主要监控点为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与专业发展方向等。

  1. 人才培养过程监控

人才培养过程的核心是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要监控点为课程建设、课程标准与实施、教材建设、师资配备、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质量、考核方式与方法以及其它各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等。

  1. 人才培养质量监控

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是职业能力、必备知识、基本素质的养成。主要监控点为职业专门技术能力(基本技能)、职业关键能力(发展能力及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学生就业率及就业层次、毕业工作状况,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社会对学校综合评价等。

  1. 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及监控点

(1)教学资源监控

主要是师资队伍总量、结构、质量及其建设与发展状况。学校办学经费投入与使用状况,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实训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状况。校园网建设与实验状况,图书资料建设及管理状况等。

(2)管理队伍(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学人员)

主要监测管理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及岗位人员管理和教学水平及工作效率等。

(3)制度建设监测

主要监测各环节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科学合理,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是否到位等。

(4)整改效果监测

主要跟踪监测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经反馈及处理后各部门与人员整改落实情况。

五、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运行结构框架

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一个包括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反馈控制的完整的闭环系统,是为保证教学的良性运转与教学保障与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

本体系运行结构框架见附件一。

六、框架运行中各个结点的主要任务与职能

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职能是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活动与职能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任务、职责、权限明确,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因此,该体系中各个节点具有明确的任务及职能分工。

(一)院长

院长作为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除了作为学院领导要行使的所有职能外,在体系中主要负责对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与评价。

(二)学术指导委员会

行使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能。在体系中主要指导并监控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

(三)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执行分管领域的一切职能,在体系中主要负责对教务处、各系(部)、学院实训中心、职业技能中心等分管部门实施指导、检查与考核评价。

(四)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

执行分管领域的一切职能,在体系中主要负责对学生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实施指导、检查与考核评价。

(五)研督处

履行研督处的职能,并通过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信息中心收集、整理、汇总与教学相关的信息,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通过教学督导简报、监控系统网络平台等形式向各系(部)及相关处室、教师进行反馈。

同时,研督处在体系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析、反馈及跟踪的作用。

(六)教务处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履行教务处所有的管理职能,同时也负有对监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建设的职能。

教务处在体系中还行使以下职能:

①制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主要监控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师资等教学资源的配备利用情况,负责向学院汇报,向各系(部)、处室反馈教学资源和教学质量信息。

②组织制定和建立保障与监控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③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

④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⑤负责对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

⑥积极参与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中心信息反馈及处理的工作。

(七)学生处

学生处是学院学生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除了行使本部门职能外在体系中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①针对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学生思想、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管理及整改的具体措施。

②组织、指导各系(部)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网络。

③通过总辅导员积极有效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并定期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管理规定及时上报。

④协助教学管理部门保障与监控对学生的职业能力教育、创新能力教育、学涯职涯规划教育等相关的教学活动,监控学生就业率及就业层次、毕业工作状况,用人单位和社会的综合评价等。

⑤积极参与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中心信息反馈及处理的工作。

(八)实训中心

实训中心除了行使本部门职能外在体系中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①负责制定学院实验实训的管理制度和文件,并负责制定实践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②负责指导督促各系(部)建立健全实验(训)的基本教学文件,保障实践教学质量。

③负责落实整改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所反映的关于实践教学或实习实训的问题,并跟踪落实整改结果的执行。

④积极参与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中心信息反馈及处理的工作。

(九)职业技能中心

职业技能中心除了行使本部门职能外,在体系中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①负责合作办学的班级教学质量的规范性管理及信息反馈交流、信息处理工作。

②负责校企合作的教学项目,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控与指导。

③积极参与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中心信息反馈及处理的工作。

(十)各系(部)

各系(部)是教学的基层单位,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教学实体,又是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实体。各系(部)除了行使本部门职能外,在体系中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 有效地落实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②通过教研室、本系(部)实训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保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按计划完成。

③对本系(部)的师资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确保教学质量。

④组织并指导本系(部)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协助研督处共同做好二级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⑤积极参与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中心信息反馈及处理的工作。

(十一)系(部)教学督导小组

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在体系中主要行使以下职能:积极发挥二级教学督导的作用,负责对本系(部)日常的教学督导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交流及反馈。

(十二)教研室与系(部)实训中心

各系(部)教研室及实训中心在体系中的主要行使以下职能:落实各项制度与规定的实施,保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

(十三)系(部)总辅导员

各系(部)总辅导员除了行使本职职能外,在体系中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①接受学生处的领导,组织本系(部)辅导员组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挑选学生教学信息员并进行日常管理。

②积极指导各班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完成教学信息的收集及上报工作,做好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③积极参加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的信息反馈及处理工作。

(十四)系(部)学生会学习部

各系(部)学生会学习部除了行使本部门职能外,在体系中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①接受总辅导员的指导做好学生信息员的队伍建设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②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反映与教学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学工作。

(十五)学生信息员

以系(部)各班级为单位建立的学生信息员队伍,主要负责反映学生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体系中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①负责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向学生会学习部汇报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反馈。

②协助学院做好专项教学质量调研的组织工作。

七、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运行要求和运行手段

(一)体系的制度建设

学院根据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以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

重要制度详见附件二。

(二)体系的运行手段

在制度健全的前提下,通过以下运行手段,确保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有效功能得以发挥。

1、建立二级教学督导制度,充分调动各系(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形成自我管理机制

学院建立二级教学督导体制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在“督”与“导”的关系上,坚持“督导结合,以导为主,以督为辅”的原则,成立了专门的教学督导工作组织机构------教育研究与教学督导处,并在各系(部)建立了教学督导小组。学院制定督导工作条例,明确督导职责和权力、规范督导流程,从督导的层面、职责、方式、内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两级督导的分工与协作,完善了督导机制。 学校将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理念贯穿在教学与教学管理日常工作中,积极发挥各系(部)的主体作用,提高教学一线单位的主体意识。

2、全过程、全环节地进行教学检查

通过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实现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1)全过程督查:即教学督导与检查贯穿于学期的全过程,期初、期中、期末;根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开展检查。

(2)全环节检查:根据教学的规律与学院的要求对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实施跟踪检查,从教学管理部门到具体的执行者,检查其任务完成及履职情况。

3、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听课及听课评议制度

学院建立了院领导、督导、同行教师的三级听课制度,听课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同时为了提高听课的效果,听课评议是不可缺少的一环,教研室在听课及听课评议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1. 做好教学测评及信息公开工作

(1)定期召集由各方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从不同角度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管理部门的工作等等。

(2)定期组织全校学生实施网上评教,定量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3) 由学生处及各系总支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部门或学术委员会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需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4)引入了第三方评价单位,即目前公信力较好的社会评价机构“麦可思评估”,对毕业生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5)实行信息公开制,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部门将监控信息在相关范围公开。

5、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建立信息员队伍

建立学生信息员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员网络,使教与学形成良性的互动。

6、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这样才能使体系的运行具有活力。

(三)建立完善、高效的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重要支持节点,是进行教学质量测评的信息平台,该系统的建立能够提供多角度、多形式的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较客观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手段之一。信息中心具有以下功能:

(1)信息处理功能

包括信息收集和输入、信息传输、信息存储、信息加工和输出;具有搜索、归类、统计、动态反馈功能,能满足学院的教学质量管理、监控、评价等要求。通过该系统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实施网上随机在线反馈、定期网上调查等。

(2)具有多种方式展示信息的功能

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信息系统支持PC浏览器和手机运用,由五个部门组成,即:数据导入与转化接口、评价系统、客户端接口、服务管理系统和系统服务组成。本系统可通过移动终端进行评选课操作,支持PC、iPhone、Android、iPad等多种终端,数据同步,随时随地访问数据。用户统一登录功能,不同的时期登录可展现不同的功能。总体结构图如图3 所示:

(3)反馈调控功能

教学评价强调及时反馈,以利及时发现、弥补、矫正教学过程中的缺陷和失误,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能。本系统能够快速生成统计分析报告,展示问卷的统计分析结果。

(4)测评方案和调查问卷制定功能:主要包括测评指标制定以及测评对象和参评人员的确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种测评方案,能完成普通问卷调查、过程性评价管理、结果性评价管理、题库管理。

(5)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系统提供了功能权限(如谁可以参加考评)和数据权限(如谁可以查看哪些考评结果),通过密码对用户的身份进行验证。使用系统的相关用户必须先登录并且通过密码校验,才能进入该系统。通过设定不同的权限,来保证系统的数据安全性。在系统中对各种操作功能的权限进行详细的划分,设置功能执行权限,规定每一个用户的类别和功能级别,规定其授权、时间限制。

八、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育研究与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本体系运行结构框架图:

图1: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框架图

附件二:保障与监控制度一览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

2.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

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

5.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6.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修订)

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

8.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信息采集和统计制度

9.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课程标准制定实施意见(修订)

10.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1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考试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12.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

1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15.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调课、代课、停课的规定

16.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材管理规定(修订)

1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

18.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实训、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19.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

20.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校内外实训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2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

22.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

2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

2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25.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6.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年度考核实施意见

27.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暂行)

28.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及教辅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29.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30.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对学院引进和培养人才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

3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

32.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新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33.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试讲制度(试行)

3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的管理办法

35.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36.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新上岗教师“教学基本要求”达标条例

3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规定(试行)

38.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39.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40.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

4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听课及听课评议制度

42.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4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员管理制度

4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网上评教管理办法

45.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实施细则

46.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4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