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关于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报销管理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浏览次数:1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各二级学院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培训预算、决算需经科技处审核,项目涉及的费用报销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报销与付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交院财〔2019〕2号)的规定执行。

 

财务处科技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