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关于2021年度年终经费清理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26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顺利做好2021年度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末学校财务年终经费清理结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须在12月10日17时前将报账材料送达财务会计科完成支付,逾期不支出的,按学院相关规定年末予以收回。

2.已经进入招标采购程序,计划年底前支付资金的项目,请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进度,尽快报销结算。

3.各二级学院、部门务必于11月30日17时前来财务处办理借款核销工作,逾期未核销的将依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办理因公借款的扣缴及挪用公款论处等工作。

4.预借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向对方单位核实转款情况,并至财务处办理入帐手续。预借发票款逾期未到帐的将依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办理扣还工作。

5.本年度所有财务报销、结算事项,截止日期均为12月10日。关帐期间财务处将停止办理各项业务,集中进行内部账务清理,财务决算及预算绩效考评等工作。

6.自2022年1月10日起,办理新一年度各项业务。

7.财务处11-12月延长工作时间(下班时间:17:30),若仍有时间上的冲突可与具体核算人员电话联系预约。

因年终财务核算、决算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敬请各单位密切配合,并转告本单位全体师生。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谢谢配合!

财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