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5年缴费通知(2013-2014级学生)

发布时间:2015-05-04浏览次数:920

2013-2014级学生)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有关部门的要求,杂费缴交实行票款分离制度。2013-2014级同学请8月30日前通过当地银行营业网点将应缴款项存入邮政储蓄卡内,我校将委托银行于2015年8月31日从你的邮政储蓄卡上统一代扣应缴款项。

特别提示:

(1)2013-2014级在校生请8月30日前通过当地银行营业网点将应缴款项存入邮政储蓄卡内;

(2)已在当地办妥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在卡上存入扣除贷款后的金额;

(3)该银行卡是学生在校期间每一学年缴费、发放奖学金、各类补助和代办费结算(如:教材等)的唯一账户,并纳入计算机统一管理,请学生务必保管好。如因银行卡丢失或者失去磁性等原因无法使用,请学生随带身份证到学校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重新办卡,并到学院财务处备案,以便统一管理。联系电话: 0591-83593922、83516150、83511271。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3-2014级学生2015学年收费项目及标准:(单位:元/学年)


说明:1、教材费、军训服装费、均为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2、住宿费500/人年,按照省物价局核定(闽价[2007]费字75号)文件执行。

    3、矿山机电专业学费由委培单位提供,考生免交学费。

根据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详情请查看福建省教育厅颁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须知。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格式如下:

              银行电汇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