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中心)、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安全保卫处将联合有关部门于2月10至2月15日进行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训)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对学生宿舍建筑安全、用水用电、违禁品、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请各部门积极配合。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训)室等公共场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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