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工作职责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8-04   浏览次数:3146

1.负责学院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学院安全综合和专项检查,具体实施安全目标责任落实管理和安全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安全督查和调研,深入持续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

2.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火灾防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3.贯彻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制定学院安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监督检查涉及学院安全管理的贯彻与执行情况。

4.负责学院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工作,督促学院职能部门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及做好教材征订,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5.督促职能部门按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学院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岗位安全培训。

6.组织分析学院安全形势,定期通报学院安全工作情况,发布学院安全预警信息和工作信息。

7.负责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做好各部门的安全督查考评,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8.组织协调学院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处置工作,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9.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进出学校、停放有序,校内交通规划、标识合理完备,管理规范,秩序良好,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

10.加强依法治校,负责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11.审核参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优晋级等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