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1795

 

 

 

20182019学年综治安全目标管理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8-2019学年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学院部门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明确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防范和遏制安全重特大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2018年省(部)属高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健全完善学院综治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院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我院教育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管理目标

1.师生各种非正常死亡控制数较2017年下降(2017年控制数为万分之0.36人);

2.校园内和学校组织活动不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现象;

3.校园内和学校组织活动不发生师生伤亡安全责任事故以及一次性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

4.不发生校园火灾、校车运行事故、学生溺亡、校舍及附属设施坍塌、食物中毒、校园踩踏等安全责任事故;

5.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安防措施不力导致的外来暴力侵害、刑事案件,以及教职工、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事件。

三、管理职责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部门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排查本部门存在的重特大风险隐患问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要把综治安全工作作为本部门教职员工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奖惩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贯彻执行学院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要、将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二)各系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维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负责人应与所属人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逐级签约,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考核到位。

(三)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学院安全工作。参加学院安全工作例会,分析有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学院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台帐。

(四)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管理到位。部门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治安、消防、防汛减灾、矛盾纠纷、心理健康、网络安全等)大排查大整治,按时填报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部门安全员对办公室、消防通道等部门管辖场所内的安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每日巡查,做到节假日必查,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督促本部门教职工遵守学院消防、交通管理、防盗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部门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五)加强本部门师生的思想政治及安全法制教育,掌握动态,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做好部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部门人员无参加非法组织、赌博、吸毒等违法违纪行为,无职务犯罪;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安全、法制宣传力度,本部门工作人员受宣传教育面达100%,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的知晓率达100% ;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六)根据部门特点,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理、集体活动预案。参与或组织做好消防、防地震、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疏散演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由本部门牵头组织的集体活动负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七)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规范相关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分析、建档管理,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四、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各部门应加强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与安全文化建设;负责本部门及所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安全(特别是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工作,为学院安全工作提供必要服务保障;开展本部门及责任区域安全隐患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建立安全工作台帐。与此同时,还应分别做好如下工作:

(一)党委工作部

1.贯彻落实上级、学院有关维护校园稳定的文件精神。

2.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将学院安全工作与党建、干部考核及评先、优评挂钩。

3.负责校园安全文化、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制定校园安全文化实施方案。

4.负责做好舆论引导、监督,新闻危机处理,与媒体沟通联系,落实新闻发言人,做好学院安全宣传报道工作。

5.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学院稳定形势。

(二)院长办公室

1.负责转发、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和指示。

2.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报送学院安全信息,协助做好新闻发言人、媒体接待工作。

4.落实学院值班安排,确保值班正常运转,信息畅通。

5.学院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

(三)纪检监察审计处

1.落实学院安全管理规定。

2.牵头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力的部门、责任人问责。

(四)人事处

1.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师安全培训和安全课程教学师资培训,提高教师安全意识。

2.配合党委工作部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将安全工作与评优评先挂钩。

3.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相应岗位教职工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用,保障教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负责做好人事用工纠纷排解工作。

5.严格按规定做好学院计划生育工作。

(五)教务处

1.负责制定教学环节安全管理规定,指导、督查系部开展教学安全管理,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2.制定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系部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3.配合安办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学院教学计划,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其中:教学督导与教育研究所

1.督促各系部开展教室安全管理工作。

(六)学生管理处

1.指导、督查系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安全文化建设。

2.制定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系部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学生安全教育培训。

4.配合团委等有关部门,建立学生集体活动审批报备制度,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3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或重要活动,应建立活动安全预案和工作台帐,严防发生师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5.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及时修订并严格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每幢学生宿舍楼配备楼管员辅导员进驻学生宿舍。经常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情况,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等。

6.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构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效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杀、跳楼等事件。

其中:安全管理办公室

1.负责学院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学院安全综合和专项检查,具体实施安全目标责任落实管理和安全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安全督查和调研,深入持续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

2.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火灾防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3.贯彻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制定学院安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监督检查涉及学院安全管理的贯彻与执行情况。

4.负责学院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工作,督促学院职能部门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及做好教材征订,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5.督促职能部门按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学院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岗位安全培训。

6.组织分析学院安全形势,定期通报学院安全工作情况,发布学院安全预警信息和工作信息。

7.负责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做好各部门的安全督查考评,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8.组织协调学院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处置工作,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9.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进出学校、停放有序,校内交通规划、标识合理完备,管理规范,秩序良好,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

10.加强依法治校,负责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11.审核参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优晋级等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建议。

(七)财务处

1. 严格落实财务安全管理规定,保障资金安全。

2.负责财务室安全设施管理。

(八)后勤管理处

1.负责校园公共设施、设备等检查与维护安全管理。

2.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健全完善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防中毒、投毒等安全措施,严防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3.负责饮食、基建、水电供应、卫生、医疗等安全管理。

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

5.为防灾抗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提供人员物资保障。

其中:基建办公室

1.负责学院基建工程的新建、扩建、大型改造及维修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

2.严格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检查,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与保修工作。

3.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其中:排下校区综合管理科

1.负责落实排下校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4#楼护坡、8#楼后山山体位移监测工作。

(九)    机关党总支

1.落实学院安全管理规定。

2.牵头组织开展对机关各部门内部安全管理检查。

(十)工会

1.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在防汛抗灾期间,协助后勤管理等部门做好居住危房群众的教育引导、疏散撤离工作。

(十一)团委

1.把安全教育纳入团日活动,负责做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2.配合学生处、安办举办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培养学生安全骨干。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各系

1.落实学院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2.组织实施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防范能力;确保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的安全教育。

3.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演练等活动。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防火灾,防地震、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4.做好实训设施、设备,教学场所安全检查,落实实践教学环节的安全工作。

5.做好校企合作、对外交流环节的安全工作。

6.做好本系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与安全文化建设。

7.做好本系及责任区域安全隐患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8.做好本系人员、财产和所属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公共教学部

1.落实学院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与部门安全文化建设。

2.制定运动场、游泳池、各类球场、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体育运动设施安全检查。

3.制定体育运动教学过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系部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4.配合学生管理部门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和游泳安全管理,经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建立安全提示警示制度,用好校内游泳池,开设游泳训练课,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本领。

5.做好本部门及责任区域安全隐患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做好本部门人员、财产和所属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1.落实学院安全管理规定。

2.做好课堂舆论的正确教育、引导、把控。

(十五)成人与继续教育部

1.落实学院安全管理规定。

2.制定培训大楼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管理。

3.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4.做好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与安全文化建设。

5.做好本部门及责任区域安全隐患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 做好本部门人员、财产和所属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图书馆

1.牵头制定图书馆大楼安全管理制度,与入驻大楼的部门共同做好图书馆大楼安全管理。

2.负责学院图书财产的安全管理。

(十七)实训中心

1.负责制定实训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指导、督促系部做好实训场所、设施设备等安全检查。

2.制定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和实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系部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十八)职业技能中心

1.制定校企合作、对外交流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系部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2.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校企合作、对外交流中的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整改。

3.督促系部做好校企合作、对外交流中的安全工作。

(十九)现代教育技术及网络中心

1.负责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校园网络安全制度和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五、考核奖惩

根据学院《安全绩效奖励津贴考核办法》要求,对各职能部门、个人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落实奖惩。对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指导监管不力、措施不得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将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惩戒措施。导致发生学院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部门或个人当年评优、晋级、晋职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责任书中的要求不因责任人更换而改变。如遇责任人更换,继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新责任书签订前有效。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          院长(签名):

 

 

 

部门(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名):

 

二○一八年